“關改搬轉”:湖北大力開展沿江化工企業污染整治
2018-06-19
上海泰譽節能從湖北省政府官網了解到關于化工企業整改的新消息。近日,湖北省政府印發《湖北省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工作方案》。根據該方案,湖北省大力開展沿江化工企業專項整治,凡不符合規劃區劃或安全環保條件、存在環境污染風險的現有化工企業,一律實施關停或遷入合規園區、改造升級。
《方案》明確表示,2020年12月31日前,完成沿江1公里內化工企業關改搬轉(含關閉、改造、搬遷或轉產,下同);2025年12月31日前,完成沿江1公里至15公里范圍內的化工企業關改搬轉。
《方案》針對企業區位、安全和環保條件的不同情況,提出了不同類型的化工企業整改要求:
已在合規化工園區內,符合相關規劃、區劃要求,安全、環保風險較低,尚未達到安全和環保要求,經評估認定,通過改造能夠達到安全、環保標準的,須就地改造達標。
不在合規化工園區內,安全、環保和衛生風險較低,尚未達到安全和環保要求,經評估認定,通過改造能達到安全、環保要求的,應就地改造達標,或通過搬遷進入合規化工園區(企業廠區邊界距江應大于1公里),達到規劃、區劃、安全和環保要求。
不符合規劃、區劃要求,安全、環保風險較大,經評估認定,通過改造仍不能達到安全和環保要求的,須由地方政府依法責令關閉退出或轉產。
省級每年統籌安排2億元專項資金支持關改搬轉,其中省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1億元、從省級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中調劑1億元;省財政在安排地方債券時,對沿江有化工企業整治任務的市縣區予以傾斜,對化工企業關改搬轉給予貸款貼息、基建投資補助、職工安置等支持。
根據《方案》,今年6月底前,各地政府確定關改搬轉化工企業名單和關改搬轉方式;7月底前,制定關改搬轉工作方案和“一企一策”任務清單。
為確保關改搬轉有序推進和按期完成,《方案》從組織保障、部門協作、推進機制和督辦檢查四個方面予以了明確。
《方案》提出,各地政府承擔關改搬轉工作主體責任,建立工作推進協調機制;省經信委、省發改委牽頭,負責統籌協調,省直及地方相關部門(單位)強化協同配合。
建立關改搬轉工作推進情況“月調度、季督辦、年考核”和交賬銷號工作機制,定期調度各地工作推進情況,組織開展督辦檢查和年度考核。
將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列為各地、各相關部門和單位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履職盡責考核的重要內容,對工作不力、進度滯后的及時督促整改。
省經信委介紹,實施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,作為省政府確定全力打好長江大保護十大標志性戰役首役,將堅持生態優先、綠色發展原則,正確處理環境保護與產業發展的關系,使關改搬轉成為沿江化工企業轉型升級、綠色發展的機遇,推動化工產業高質量發展,助力長江黃金經濟帶建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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